關于調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NTET(中級)課程的通知
[滬自考委辦〔2015〕5號]
華東師范大學: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中NTET課程的通知》(考委〔2015〕6號)的精神,鑒于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已經停考,經專業委員會論證,決定取消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的NTET(中級)課程。二選一課程組中的 “教育管理原理”課程也隨之取消。調整后該專業的課程總門數為13門,總學分為70學分。本市已經獲得“課程與教學論”(00467,6學分)課程、“教育管理原理”(00449,6學分)課程或NTET(中級)(09287,6學分)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均可申請免考該專業一門不超過6學分的選考課程。
本通知自2015年下半年起執行,請你校及時通知考生,并做好相關實施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6月19日
關于調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
(滬自考委辦〔2014〕6號)
華東師范大學: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修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考委〔2012〕4號)和《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實踐性環節設置的通知》(考委〔2014〕4號)的精神,本市將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的考試計劃(簡稱“新計劃”)自2015年上半年開始執行。新計劃由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和選考課構成(見附件1)。
二、自2015年起,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的新考生(含此前曾報考該專業但無合格成績者)必須全部按新計劃報考,并按新計劃畢業。
三、2015年為專業新老計劃過渡期,此前已取得該專業至少一門合格成績的考生(簡稱“老考生”)既可以按老計劃進行報考和畢業,也可以按新計劃進行報考和畢業,新老考試計劃對應表詳見附件2。從2016年起,老考生也必須按新計劃報考和畢業。
四、新計劃中設綜合實踐課程“幼兒教師教研指導”(課程代碼12657,6學分),成績以合格、不合格計。綜合實踐課程的考核內容、標準、要求等,將由全國考委統一組織論證確定,由本市自考委負責組織主考學校具體實施,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
望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并向相關考生及時做好宣傳工作,使新、老考試計劃按時、平穩、有序地過渡。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2012年修訂)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新老考試計劃對應表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9月3日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2012年修訂)
一、指導思想
本專業將幼兒教師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論知識學習與專業能力培養緊密結合,加強實踐技能的培養,在提升學歷水平的同時提高幼兒教師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為新時期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服務。
二、專業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和造就適應學前教育的需要,能從事幼兒園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專業人才。本專業要求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具有現代教育理念,懂得學前兒童發展特點及規律,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品質和文化修養,掌握從事學前教育專門知識,能勝任幼兒園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應用型專業人才。
三、學歷層次與規格
本專業在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相應專業的水平要求一致;同時根據學前教育的要求,在課程設置上更加突出實用性;在注重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培養的基礎上,強調綜合素質提升與教育教學實踐訓練。
凡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取得本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規定的14門及以上課程的合格成績,學分總數達到76學分及以上,畢業論文達到規定要求,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主考院校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學位具體規定見主考學校的相關規定)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代碼:B040102
說明:
1.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均可直接報考。
2.課程代碼后標“*”的課程為全國統考課程。
3.“NTET”全稱為“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為證書課程,與“教育管理原理”為二選一課程。
4.“幼兒教師教研指導”為綜合實踐課程,考生必須通過全部專業核心課程后方可參加該課程考核。
5.本專業要求選考不少于3門、不低于15學分的選考課程。
6.考生申請免考英語(二),須加考不少于14學分的課程,不得與上述第5條所要求的選考課程重復。
7.由于幼兒園組織與管理(00387)、學前衛生學(00385)等課程在學前教育專業不同層次的新老計劃中有交叉設置的情況,為確保培養質量,考生不得用外省市轉入的學前教育專業(專科)老計劃的課程免考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新計劃的課程。
五、課程說明
1.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略)
2.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略)
3.教育管理原理(略);
NTET: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
4.英語(二)(略)
5.學前教育原理(略)
6.幼兒園課程
本課程主要講授幼兒園課程的性質、特點、形式、結構;編制幼兒園課程的指導思想、原則、方法;課程計劃的制定;課程環境的創設;教育資源的運用;教師的教育策略和技能;課程的自我調控等。本課程旨在提高幼兒教育工作者選擇、編制、組織和實施幼兒園課程的能力。
7.學前教育心理學(略)
8.兒童發展理論
兒童發展理論是描述兒童發展領域的現象及其規律,解釋發展的影響因素及動力機制的思想體系。本課程主要講授成熟理論、行為理論、精神分析理論、發生認識論、建
構主義理論、習性學理論、人類發展生態學理論等多形態的兒童發展理論,以提高學生分析幼兒心理與行為的能力。
9.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幼兒教師應認識自己的教學行為和理解學前教育現象,學前教育研究方法的主要功能是以系統的方法認識和理解學前教育現象。本課程主要以大量學前教育研究實例,系統闡述學前教育研究的全過程,包括教研修養、發現研究問題、設計研究方案、實施研究過程、表達研究成果等。系統講授觀察、訪談、問卷、測驗、實驗等收集資料的方法。使考生初步具備幼兒教師基本的研究能力。
10.學前衛生學
本課程以衛生學的新理念入手,凸顯健康的現代醫學模式觀。具體內容包括:嬰幼兒的解剖生理特點,遺傳、生長發育規律,營養與嬰幼兒身體發育,重點是嬰幼兒疾病預防,常用急救護理技術,幼兒園及社區環境衛生等。使考生能夠樹立起正確的健康觀,能以一種較高、較廣的視角來認識和理解嬰幼兒健康成長的重要價值。
11.兒童文學名著導讀(略)
12.學前兒童發展評估
本課程將系統講授兒童身體發育、認知發展、個性社會性發展評估方法與主要評價工具,學習學前兒童身心發展指標與主要評估工具,旨在幫助學生獲得促進學前兒童發展與遺傳、教育、家庭、社會諸因素的操作性關聯,學會剖析影響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與促進因素的動態關系,對學前兒童的發展問題進行診斷與評估,有助于采取教育措施及其他干預措施。
13.心理衛生與心理輔導(略)
14.學前比較教育(略)
15.幼兒園組織與管理
本課程主要講授幼兒園管理的一般理論、幼兒園管理的目標與過程,園所管理組織制度、幼兒園保教工作管理、園所衛生保健工作、總務工作、保教隊伍建設與家長工作、園長素質與領導工作、幼兒園與教育行政及與社區的關系、幼兒園工作評價。
16.學前教育史(略)
17.普通邏輯(略)
18.美育基礎(略)
19.管理心理學(略)
20.幼兒教師教研指導
本課程為獨立本科段的綜合實踐課程。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新老考試計劃對應表
專業代碼:B040102
說明:
1.新老計劃課程一一對應關系見上表。
2.過渡期內,老考生如按老計劃畢業,通過的課程按實際學分計,且滿足總課程13門及以上、總學分72分及以上。非學前教育的專科畢業生仍須加考“學前心理學”課程。
3.老考生如按新計劃畢業,已通過的老計劃課程可對應頂替新計劃課程且按頂替后的課程學分計,且滿足總課程14門及以上、總學分76分及以上。如“幼兒教師教研指導”課程未開考,不足的學分須用新計劃的選考課補足。